毒杀男友,女药师胡芳被枪决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刘怡孜 杜洋

    本报2月5日讯  郴州女药师下药毒翻医生男友,将其杀害后分尸,装进两个大皮箱里抛尸荒野……(详见本报2011年12月21日A15版,2012年5月25日A14版,2012年8月25日A03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毒杀男友的郴州女药师胡芳今天上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枪决。

    此案一审判决遭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抗诉,二审由本报法律援助团律师为受害人家属维权,2012年7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回放】

    2010年7月22日晚,郴州的女药师胡芳把医生男友约来嘉禾县城一家宾馆后,刘军再也没能走出来。此前两人因感情纠葛分手。事发后,胡芳回去正常上班,直到7月28日,被民警抓获。

    根据胡芳供述,她在牛奶中加入安眠药让刘军喝了,随后用枕头蒙住刘军的头,用绳子勒他脖子,直到他没了呼吸。第二天,她买来两个大旅行箱和菜刀,把刘军装进了两个旅行箱,抛尸荒野。    

    2011年8月25日,郴州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胡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胡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军父母各类费用34.9560万元。

    判决后,郴州市检察院以“量刑错误”提出抗诉,省检察院支持了抗诉的意见。

    2012年5月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本报法援团律师刘明帮死者家属免费维权。而在庭上胡芳再次翻供:安眠药其实是想用来自杀。

    2012年7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量刑不当,胡芳由死缓改判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部分维持原判。

    2012年8月24日,备受关注的女药师毒杀男友案在郴州中院终审判决,受害者家属拿到判决书。该案就此画上句号,但是带给两家人的伤痛永远无法消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胡芳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枪决。■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刘怡孜 杜洋